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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地区大学城部分高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冻品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冻品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福顺恒[2018]政招字第A-28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028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地区大学城部分高校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方式:高老师 0591-228637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0591-8370282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 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项目预算价 (元) |
保证金 (元) |
包1 |
冻肉冻禽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各采购人指定地点 |
31.80 |
100000 |
包2 |
海产品 |
1批 |
54.64 |
100000 |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3、样品:
合同包1所有品目号,包括:五花肉、半鸭、鸡翅根、鸡腿、前排
合同包2所有品目号,包括:秋刀鱼、白虾、南美昌、小黄鱼、带鱼
投标人应在评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根据所投的合同包,按以上所列样品清单各提供一件外包装良好、原装的样品并与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样品登记工作;在评标当天的下午16:00---17:00,投标人应自行派人领回所递交的样品并做好登记工作;逾期领回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保管。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的样品的,将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包装箱没有生产厂家和地址及注册商标的,以及未能达到其他的食品包装规范要求的,该投标人将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所提供的样品没有在投标文件中附国家权威机构提供的相应检测合格证明的,该投标人将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2017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投标代表也须提供社保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2)无不良信息记录(投标人自成立公司以来在注册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证明,且是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后的证明落款时间,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视为无效投标。原件备查)
(3)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说明:1、应同时提供两个网站查询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3、打印件(或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至少近3年),信息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②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或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人需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注: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本项目如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由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2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楼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2、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兴业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35427368@qq.com),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